日本特定技能签证
已有87,472人申请
特定技能签证是在难以确保日本国内人才的状况下的产业领域,以接受具有一定专业性和技能的外国人为目的的签证。根据2018年通过的出入境管理法修正创设了特定技能签证,从2019年4月开始接受。
特定技能签证的类型
特定技能1号
面向从事需要属于特定产业领域的相当程度的知识或经验的技能的业务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包括护理、大楼清洁、材料产业、产业机械制造业、电气、电子信息相关产业、建设、造船、船用工业、汽车整备、航空、住宿、农业、渔业、饮料制造业、餐饮业等。
在留期间:1年、6个月或4个月更新一次,总计上限5年。
技能水平:通过考试确认(良好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外国人免考)。
日语能力水平:通过考试等确认生活和业务所需的日语能力(良好完成技能实习2号的外国人免考)。
基本上不允许带家人。
特定技能2号
面向从事属于特定产业领域的需要熟练技能业务的外国人在留资格,对象领域只有造船、船用工业领域和建设领域。
在留期间:每3年、1年或6个月更新一次。
技能水平:通过考试确认。
日语能力水平:不需要考试等的确认。
允许带家人,满足条件即可(配偶、子女)。
特定技能签证的接收机构
关于接收机构和注册支持机构
接收机构(特定技能所属机构)是指实际接收并支援特定技能外国人的企业、个人业主等。
接收机构(特定技能所属机构)与外国人才签订雇佣合同(称为特定技能雇佣合同)。在特定技能雇佣合同中,要求符合所需的标准,包括外国人的报酬与日本人同等以上。
接收机构接收外国人的标准
1. 与外国人签订的雇佣合同(特定技能雇佣合同)要适当(例:报酬与日本人同等以上)。
2. 接收机构本身要合适(例:5年内没有违反出入境和劳动法令)。
3. 有支援外国人的体制(例:能用外国人听得懂的语言支援)。
4. 支持外国人的计划要适当(关于1号特定技能支持外国人)。
接收机构(特定技能所属机构)的义务
1. 切实履行与外国人签订的雇佣合同(例:适当支付报酬)。
2. 适当实施对外国人的支援。
3. 向出入境在留管理厅进行各种申报。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交付申请
因为领域比较多,不同领域所需材料也不同,这里有以“护理”为例进行说明。
1. 申请人是护理人员培训机构结业者的情况。
护理人员培训机构的毕业证明(复印件)。
2. 申请人获得EPA护理作为福利工作者候选人在期满(4年)下的情况。
最近的护理福利师国家考试结束的通知书复印件。
3. 申请人为技能实习2号良好结业者(2年10个月以上)的情况。
护理技能实习评价考试(专业级)技能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或者关于技能实习生的评价报告。
4. 申请人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
a. 护理技能评价考试的合格证书(复印件)。
b. 护理日语评价考试的合格证明(复印件)。
c. 日语能力考试(N4以上)合格证明的复印件,或国际交流基金日语基础报告的合格证明。
共通材料。
1. 关于在护理领域接受特定技能外国人的誓约书。
2. 开展护理领域业务的事业所的概要书。
3. 协议会组成人员的证明书。
特定技能签证的常见问题
特定技能1号和特定技能2号的主要区别?
特定技能2号是面向拥有熟练技能的外国人的在留资格。需要拥有比特定技能1号更高的技能。拥有这样的技能水准是通过考试等来确认的。因此,并不是通过特定技能1号就能自动转移到特定技能2号。另一方面,如果拥有高技能,并通过考试确认,不经过特定技能1号也能取得特定技能2号的在留资格。
根据特定技能签证,可以取得永住者签证吗?
以特定技能1号签证在日本的时间最长为5年。因此,变更为永住者签证是很难的。
从留学签证变更为特定技能签证被许可的情况下,妻子和孩子的家族滞在签证怎么办?
特定技能1号不允许偕同家人。像留学生的妻子和孩子一样,已经有了家族滞在签证,在日本居住的情况下,有允许变更特定活动签证的情况。